2016年青岛港航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图:青岛交通运输委港航管理局副局长管新波讲话

      1月12日,受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航管理局委托,由我中心承办的青岛港航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培训中心顺利举行。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应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航管理局要求,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等全市港口危险货物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责任人、安全机构负责人和安全机构从事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了此次培训,并分类对其依次进行了相关考核。青岛交通运输委港航管理局副局长管新波出席培训会议,并发表讲话。


      图:交通部天津水科院安全应急中心副总工王绪亭讲解《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
 
      图:日照市新绿洲液化仓储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洪波讲解《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实务》

      此次培训特邀交通部天津水科院安全应急中心副总工王绪亭和日照市新绿洲液化仓储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洪波为与会人员开展题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宣贯和《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实务》的讲座。2016121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王绪亭副总工结合自己参与指南制定过程中的经验为与会人员详细讲解了制定背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思路,并就指南中的定义、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进行解释,同时针对一些特别需要注意的条款予以重点说明,为参加培训的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掌握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方法提供了高度指导。李洪波总经理结合多年参与港口作业安全管理的经验分别从不同物料(干散货、件杂货、液散货、集装箱)港口作业风险特点和管控重点及措施两方面进行了讲解,并结合典型港口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深入剖析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作业等情况下应重点加强的管控措施。

      图​:考核现场

      培训结束后,分别对港口危险货物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分管安全和生产的企业副总或主管(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以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两部分的总成绩为标准,其中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安全管理能力各按照50%比例计入总分。考核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60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组织、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能力。另外,对A类、B类人员的考核除了以上两部分内容外,还增加了“一对一面谈考核”环节,考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日常安全管理知识等。

      本次青岛市港航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工作的组织、考核方案的实施等受到了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航管理局领导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