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化工安全与环保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016年“化工安全与环保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已启动,为做好本次项目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介绍
“化工安全与环保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程学院、安全环保与节能技术中心共同申报审批通过,选派专业包含化学工程、安全工程、化工安全和环境工程,每年选派4名教师或研究生前往美国德克萨斯州德州农工学院进行学习,其中包括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经过严格的选拔评选,2015年本项目4名被录取人员已被派往该院校学习。
二、名额
2016年 “化工安全与环保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拟选拔4名人员。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
3.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外语水平的相关要求;
4.访问学者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编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博士或硕士研究生需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或教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录取人员。
根据留学基金委的时间安排和学校工作部署,2016年创新型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时间和流程安排如下(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信息为准):
1. 12月10日~2月24日:申请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5年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针对学生)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针对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成立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学校选派限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学院于2月24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和申请表(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分别报研究生院(学生类)和人事处(教师类)。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2月24日—3月1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公示评选结果。
3.3月1日—3月20日:拟选派人员进行国外联系,获取国外拟留学院校和科研机构邀请函。
4.3月20日—30日:公示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系统网申,并提交纸质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5.4—5月: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学校发放录取材料,并对派出人员进行行前培训。
6. 6—9月: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五、派出与管理
1.各相关学院须保证按期派出。被录取人员需在2015年内派出,不跨年派出。未能按期派出者在12月底前将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通过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3. 留学人员派出前,学校和派出人员所在院系应对其进行行前教育,对国外学习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同时,加强心理、精神和道德与诚信等方面的指导。
4. 留学人员派出后,派出人员所在学院及导师应加强对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协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学习/工作。
5. 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6.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7.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六、报名方式
请各位老师、同学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16年2月10日之前发送至lyi7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刘 义: 15806569036
邮 箱:lyi77@163.com